一笔近十亿美元的巨额口罩订单,从天而降后又不翼而飞,引发舆论轩然大波。9月23日,金发科技(600143.SH)因此事收到证监会广东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志敏、 宁凯军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中表示,金发科技在知悉买方拟取消重大合同订单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重大合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袁志敏作为金发科技董事长、宁凯军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警示函责令袁志敏和宁凯军两人加强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金发科技应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 金发科技董事长袁志敏第二次因违规行为收到监管函。此前其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以58.91万元罚款。
袁志敏是金发科技创办人,从1993年至今担任金发科技董事长,现担任广州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主席、广州市政协常委等社会职务,还曾担任广日股份(600894.SH)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进入2020年,以塑料产品起家的金发科技,在3月迅速建起口罩生产线。5月18日,一笔来自大洋彼岸的高达10亿美元订单被金发科技在公告中披露,股价旋即猛涨9%,随后累计涨幅最高超50%。
但短短三个月内,巨额订单从天而降再到不翼而飞,被市场质疑信息披露存在瑕疵。
根据金发科技的回复公告,2020年7月上旬,买方反馈下游客户市场变化较大,其监管机关对供应链和资金渠道审查趋严,曾就订单是否履行的事项进行沟通,但也表示货物买卖合同将继续有效。买方反馈在办理前期款项归集和支付过程中存在前期未预见的客观障碍,但公司仍希望双方能继续推动合同订单的履行,如买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订单,公司要求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是否确需解除合同或友好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但公司未收到买方相关书面文件。因此,公司认为双方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
但这一明显带有履约风险的信息,直到金发科技公告订单合同终止引发舆论哗然并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后,才迟迟披露,被质疑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重大瑕疵。
此外,根据双方约定,买家一次性预付40%的货款后,金发科技才开始生产和备货。同时,合同还约定,如果买方不按期付款,金发科技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供货,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但5月18日的巨额订单公告披露时,金发科技并未收到40%的货款,亦被质疑通过释放消息误导投资者。一位股民在社交媒体上指出,金发科技完全可以在收到合同约定的40%货款后再进行公告,而目前这样的做法,有通过释放利好消息刺激股价之嫌,误导了投资者。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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