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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指南:买到“问题”家电如何维权?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0-12-28 10:08:38>跟律师谈谈<

    个案

  投诉者市民潘小姐:近日我在某百货商店花768元买了一台微波炉,回家后用微波炉时,刚插上电源就听见"噼啪"一声,接着看到冒火花,还没等我拔掉电源,家里所有电路都跳了闸。我随即打电话给该微波炉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三天后才有维修人员来做了简单的检测,结果是微波炉的烧烤管断裂导致漏电。我要求厂家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近3000元。

  结果:潘小姐向厂家索赔,因就赔款问题与厂家再三协商未达成一致,她准备诉诸法庭。

  维权指南

  消费者有权退换货

  广州市工商局:按照法律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的质量若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两次后仍不能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需要时可让商家写出有关书面承诺,出现问题,有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指引

  购物发票要保留

  广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买家电时一定要仔细察看,最好现场试用一下,看清产品合格证和"三包"责任证。家电产品实施"三包",如果消费者能提供在正规商场购买家电的发票,一旦厂家无力维修,商场也必须承担维修责任,所以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发票。如果家电维修过,还要保存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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