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方车辆急刹车差点追尾,男子心生怒气开车逼停前车,产生口角后持械打伤对方。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9日晚,刘某驾驶小轿车在路上行驶时,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差点追尾。刘某气愤不已,他径直追了上去,在一个路口处将对方车辆截停,走上前去找对方驾驶员李某理论。刘某和李某发生了争执并引发互相殴打,后被双方随车人员劝开,各自回到了车上。
原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在回到车上后,刘某发现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在争执中丢失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从车子的后备箱中拿出一根铁棒,又来到对方车辆的驾驶室旁,通过车窗对坐回驾驶室的李某实施殴打,造成其嘴部受伤。
经鉴定,李某遭外力作用,致一颗牙齿缺失,三颗牙齿松动,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刘某被民警抓获,其对持凶器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也受到行政处罚。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刘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路怒症”后果严重,容易引发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违法成本较高。检察官建议广大司机平心静气、文明驾驶,避免被不良情绪干扰,远离“路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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