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警方抓获了一名骗贷的企业老板,她为了填补资金缺口,缓解债务危机,竟然私刻印章伪造合同,骗取银行贷款,金额高达480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俞某今年五十岁,2003年她辞职下海经商创办了一家建筑公司。
谢英杰(平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企业从2003年开始经营的,后期由于经营状态不好,自己财务成本不断上涨,他只能靠银行贷款维持公司的运转。
资金危机
去年4月,俞某经历了一场“资金危机”,公司的一笔担保贷款即将到期,曾经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公司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法继续担保,俞某决定铤而走险—私刻印章、伪造应收账款凭证骗取贷款。
谢英杰:她通过虚构假冒的工程,她最后一笔贷款是以嘉善县的一项工程进行质押贷款,实际上这项工程她根本没有做,只是当时有一个意向谈过,那么她凭借这个印象,去伪造了一枚公章,然后向银行进行质押骗取贷款。
伪造合同书
她伪造了一份应收账款确认函和施工合同书,分多次从银行骗贷420万元,将该资金用于归还前期的担保贷款,暂时渡过了这场危机。2018年5月,又有三笔贷款陆续到期,作假的应收账款确认函很快就被银行揭穿。
谢英杰:银行多次催讨的情况下,都没有能力归还银行,主动向她所提到债务人核实债权,但银行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这些债权实际上都已经没有了,他们发现这个可能涉及到一个犯罪,到我们平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来报案。
不仅如此,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俞某公司的其余两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也被核对出了问题。
谢英杰:虚构自己的工程,比如原来实际合同中,工程只有一百多万的,她在工程合同书上添加一个 1,变成了一千多万,她拿这个去质押的话,相对而言可以贷到更多的钱款。
经调查,俞某利用变造过的虚假应收账款确认函,已骗取4438万元贷款。目前,犯罪嫌疑人俞某已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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