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一女子与丈夫婚后生下女儿后,独自离家出走。随后在婚姻存续期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生下两个孩子,结果带着其中一个孩子外出时,刚好被自己丈夫碰上,随后气愤的丈夫选择报警。记者了解到,最终,该女子因重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1991年出生的女子宋某是连云港赣榆人,几年前,在媒人撮合下,与徐某在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宋某不愿与徐某生活,抛下丈夫和孩子,独自离家出走,前往东北打工。
在东北打工期间,宋某结识男子姜某,在与徐某婚姻续存期间,宋某又与姜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并相继生育一对子女。
直到2017年初,偶然的一次机会,徐某在赣榆区石桥镇遇见妻子宋某带一个小男孩,这才知道妻子跟他人生孩子的情况。徐某在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后,毅然选择报案,要求追究妻子宋某的刑事责任。
最终,被告人宋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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