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到过河南省邓州市蒋庄村的人,就会打消对这里竟然会出现一个“山寨人民政府”的疑惑。尽管这个假政府是由一个仅小学毕业的农村家庭主妇成立的。
它不只像模像样地生存了一年多时间,还对外发布红头文件,并且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公务员。
“海新是我们的领头人。”5月初的一个中午,大雨如注,蒋庄村七八个妇女围坐在一起,还有些无法接受张海新已被刑拘这件事。后者即假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发起人。
这里距离邓州市20公里,全村几千人口,多半外出打工,承担绝大部分村中劳动的,都是留守妇女,伺养牲畜、照顾老小、种地……她们多没上过几年学,最远也只去过邓州市,遇事没什么主意,许多道理心里明白,但要说出来,只会翻来覆去重复同样的话。
5年前,因为一起微小的土地维权事件,张海新一步步成为蒋庄村的维权领袖,因此,当她拿着一个金灿灿的公章通知大家“这是上面给我们的”,村民们对她“集体拥护”,并把她看成“大英雄”。谁也没想到,张海新最终会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拘捕。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分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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