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连城县一污水处理厂,25岁的女员工被人杀死在房内,经追踪,警察成功把嫌犯张某抓获。
近日,龙岩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发去年8月18日晚,张某在连城县一污水处理厂他姐的房里看电视。 电视里的男欢女爱情节,让他动了杂念,想起同住在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三楼房里的李某。李某25岁,是污水处理厂的女化检员。当晚10点多,刘某杭拿着一把单刃匕首,敲开李某的房门,闪身进入房间后,随即掏出匕首,在李某面前比划,要求和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见状不妙,立即向外呼救,谁料,张某急红了眼,持匕首捅、刺、割被害人李某的颈部、后枕部、背部等部位,致李某当场死亡。
见李某死亡,为满足欲望,张某竟然对被害人的尸体实施奸淫。 随后,张某还将李某的手提电脑、钱包、眼镜、HTC手机等物,用电脑包装好带走,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颈部遭受锐器作用造成锁骨下动脉、颈内静脉断裂致大失血而死亡。去年9月2日,张某在三明永安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遂做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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