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获悉:广东男子韦某好心替朋友还了3万元债务,朋友信誓旦旦要还款,不料却迟迟不肯归还,韦某感觉被欺骗了“义气”,一怒之下将对方拘禁起来,却不知道他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5月8日,广东相关法院判决下达后,云法律免费法律咨询获悉,韦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10月24日,韦某应蓝某的请求,帮蓝某还3万元信用卡欠款。蓝某承诺,事后以刷卡消费的方式偿还,并支付一定报酬。当日下午,韦某带蓝某到东莞市的一小店,通过店主的POS机为蓝的一张信用卡还款3万元。之后韦某发现蓝的信用卡根本无法消费,便要求蓝某还钱,蓝某称身上没钱,于是韦遂联系老乡覃某等4人(后4人均另案处理),将蓝某带至长塘村长宏新城某出租屋内禁锢。期间,在线律师韦某以不释放蓝某相威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要求蓝某的家属还钱。同月26日上午,韦某等人将蓝某带至一停车场附近等待蓝的家属,公安人员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将韦某等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免费法律咨询,韦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存在过错,依法可从轻处罚。在线律师称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线律师分析:韦某因蓝某不还款而采用非法手段,拘禁蓝某,已经侵犯了蓝某的人身自由权利,依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在线律师提醒广大网友,维护自己的权利应当采取和平合法的方式,不能采用极端的非法手段维护权利,不然,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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