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其它(他)什么都没拿,就拿了几十个硬币和一些香烟,你再(最)好不要报警,如果你报警我下次还会来,你不报警的话下次我不来了。谢谢”近日,在绍兴的一个小偷偷完东西,还给受害者留字条半“讨饶”半威胁。
这个小偷为自己这招沾沾自喜,可惜,受害者不按剧本演,小偷也没有了再次光顾的机会。
盗窃现场留下字条
日前,绍兴越城区公安分局接到越城区环城南路一家饭店店主的报警,称店内被盗。现场,小偷临走时还留下一张“奇葩”字条。
偷完东西,还留字条!这样的小偷也是稀奇。
然而这样奇葩的事情,民警还真不是第一回见了。就在数日前,办案民警就在越城区银泰城内一家被盗餐饮店内看到过类似内容的字条。除了偷窃数目不同以外,两张字条上的字迹甚至内容都是一模一样。
“你要光看字,这人写得还不错,就是干的事不正经。”一名负责办案的民警说道。
经过现场勘查,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这回是通过撬开饭店窗户,继而进行入室盗窃。只不过这一次,饭店内的视频监控将其翻箱倒柜的一幕拍了个清楚。
经缜密侦查,5月1日晚,办案民警根据视频线索在市区一旅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劳某抓获归案。
“创意”偷窃难逃法网
面对民警,劳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因为狡辩也没用,劳某的字迹轻而易举地出卖了他。
据悉,今年44岁的劳某至今无业,长期在萧山和绍兴间“奔波”。
这两次入室盗窃,劳某共计窃得现金、香烟等价值约4000余元赃物。得手后,随即折价变卖,挥霍一空。好好享受了一回“劳动节”假期。
“你看我也不多偷,就那么几块钱。讨讨饶可能人家也不会报警。有些人怕报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这么算了。”在派出所内,当办案民警问其为何留下字条时,劳某还自我感觉这一招挺有创意。
据犯罪嫌疑人劳某交代,自己留下的字条,那都是在作案前就仔细斟酌好了的。然而,劳某的如意算盘打得再精也落了空,被盗商家都相继选择了报警。
目前,劳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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