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21时30分许,一辆牌号为苏AXL176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栖霞区网板路一小区附近,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逃至华电东路长营村公交车站附近,先后碰撞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和一辆正在进站的公交车,将准备上公交车的一对母子撞倒后,又撞上停放在路边的多辆机动车和人行道上的行道树,造成母子二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以及肇事车及被撞的七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驾驶人在现场被警方控制。
肇事司机
记者获悉,经查,驾驶人朱某某,男,53岁,系句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4mg/100ml。记者了解到,朱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但尚不构成醉驾。
2016年11月5日,南京警方依法对朱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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