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的马某,早年在当地一家媒体做过两年的广告业务员。离职后,一心想挣巧钱的他,想到了一个歪点子——冒充记者,以所谓的“新闻曝光”为要挟,骗取当地政府机关以及他人钱财五万余元。
7月8日中午,泉山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这位马某向社会公开的身份,是《法制与鞭挞》内参社的记者马一鸣。2014年,徐州某企业因涉嫌违法经营,被警方查封,其负责人周某辗转找到马某。为了捞取好处,马某为此写了一篇文章,表明该企业无违法行为,要求公安部门尽快解决,并把该文章刊登在《法制与鞭挞》的网站上。为了让马某帮忙疏通关系,周某给了他三万块钱的经费。
2014年9月,马某竟以中央巡视组随行记者的身份,将电话打到了徐州公安机关。马某自以为天衣无缝,可机关算尽的他没想到,他的行为已被徐州警方识破。
经审查,马某是山东滕州人,徐州的这起案件并非个例,他在山东,内蒙也曾以类似的手段,对当地政府、企业进行敲诈勒索。马某说,早年他在山东当地一家媒体做过专题记者,算是行内人士。可事实上,马某根本没有新闻从业资格,他只是一名广告业务员。而他所说的《法制与鞭挞》网站,也是为了掩人耳目,花钱找人做的。截止到案发,马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根据我国刑法,公诉机关将以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7月8日下午),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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